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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两票制”应管好源头

2016-08-10 14:55:01 源自:上海金融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让医改红利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会议确定,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是一大亮点。从国内目前情况来看,不排除一些以直营模式销售的企业自身采用“两票制”,但主流的开票方式还是以多票制为主。

  从根本上说,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的确能有效减少药品从药厂到医院的流通环节,不仅提高效率,也保证用药安全。更重要的是,“两票制”可以从源头上治理长期困扰医药卫生行业的药品价格虚高、商业贿赂屡禁不止等问题。亦因此,实施药品销售采购“两票制”,值得肯定和期待。然而,也应清醒看到,要想“两票制”真正发挥这些初设的应有作用,就现实来看,还有很多的基础工作要做,主要在于“管好两头、卡住中间”。

  无论是以往试点“两票制”的地方,还是从此次全面实施政策公布后的社会反应来看,人们质疑,实施“两票制”后,会不会使得本应减少的以往过多的流通环节费用加到“两票”之中,进而使得“两票制”的实施初衷大减甚至消失呢?比如,在以招商为主的生产企业、以代理为主的商业企业等传统代理制销售模式未变的情况下,“两票制”政策可能会让流通环节的药品加价,倒逼到生产企业的出厂环节,尤其一些药品生产企业会采取“高开高返”的销售佣金制,以应对“两票制”政策对中间流通环节加价的限制。

  笔者以为,破解这一难题或者疑虑,关键在于药企生产成本公开,即管好“两票制”的源头。可以想像,在市场药品公开充分竞争的情况下,只要成本公开,哪家药厂、哪个品种的价格高低、利润多高都一清二楚,选用哪种药、如何选,以及公开招标采购等,市场自会有理性的抉择。事实上,国家发改委此前一直推动药企药品生产成本的审核和公布工作,只不过此次提出了更高要求,即不管在监审调查的频次、精细度上,还是发布监审调查信息的及时和有效性上,都是如此。

  当然,如果希望“两票制”实施后,药品价格不会虚高,还要切实管住、挤出以往药价虚高的末端——药品进医院过程中的招标,医院、科室、医生等的明扣或暗扣成分。这需要有关方面加大对医院和医生的医疗腐败监管的力度,切实堵住药品在招标采购和进医院过程中相关腐败成本的明显增加。

  此外,实施“两票制”,尽管能够倒逼药企、代理商等转变经营思路和模式,尽可能实行直销等模式,也能最终降低药价作用,利惠患者和社会,但若要让这样的利好尽早惠及患者,政府等有关方面还应该在自身范围内做好药企、药品代理商等转变经营思路和模式的引导和扶持工作,一定程度上还应出台一些专项优惠扶持、资源优惠供给等政策,帮助这些企业加速转型。

  总之,实施药品销售采购“两票制”,再次迈出了切实降低药价利惠社会的有效一步,但这一政策的落地,无疑还有很多基础工作要做。要切实管好药企经营成本调查与公布、药品进医院等过程中的腐败成本,剔除这“两头”,同时“卡住”药企、药品代理商等经营转型这一关键中间环节,只有如此,实施“两票制”后的药品价格,才是没有水分的价格,才是对患者最有利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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