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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省64家企业被“飞检”,55家GSP被撤收

2017-01-15 09:33:39 源自:医药资讯网

  近日,海南、陕西、青海、浙江、西藏5省多家药品经营企业被飞行检查,其中,23家GSP认证证书被撤销,22家被收回,9家限期整改,4家药品批发企业GSP证书被发还。西藏食药监局称将继续加强对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对药品流通领域持续开展飞行检查,今年年底前将继续飞检部分企业。详情如下:

  海南:5家批发企业GSP被撤销,4家被发还

  近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海南左康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批发企业在海南食药局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被撤销GSP证书。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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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4家药品批发企业在药品飞行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反GSP规范行为,被海南食药监局依法收回GSP证书,现已完成整改,并经现场复查整改到位,发还其GS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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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渭南飞检38家药品经营企业,15家GSP被撤销

  近日,渭南食药监局公布,为有效解决GSP认证后出现的管理滑坡现象,2016年市食药局分3批次,对全市38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撤销15家GSP证书,收回18家,限期整改5家。

  飞检对象:把GSP认证中缺陷项目比较多、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比较多、投诉举报比较多的企业列入飞行检查的对象,提高了飞行检查的靶向性。

  飞检方式:按照“双随机”的原则,抽调精兵强,异地交叉,采取“两不一直”(即事先不通知被检查企业,事先不通知当地监管部门,直接奔赴现场的方式。

  处理结果:渭南食药局对撤销、收回、整改的企业负责人和辖区监管责任人进行了集体约谈,督促停业整顿、积极整改,待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门营业。对撤销GSP证书的企业要求整改3个月后进行重新认证。

  青海:2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被撤销

  近日,青海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青海瑞达药业有限公司、青海汉方医药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14号令)第二十五条,决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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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温州2家药店违规经营,GSP认证证书被收回

  近日,温州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温州市广灵药店、温州市盛世大药房2家药店因违法经营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实施收回GSP认证证书。

  下一步该局将严格实施药品GSP证书收回制度,净化药品市场秩序,对符合下列情形的将一律实施收回:

  ①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因违法经营药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企业申请暂停经营药品的;

  ③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标准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严重缺陷或结果判定属于“不通过检查”情形的;

  ④现场检查存在特殊管理药品流失的。

  西藏:3家药品批发企业GSP被收回,4家限期整改

  10月初至12月底,,西藏食药监局对13家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近日,西藏食药监局将辖区内第二批药品流通领域的整治情况公布,飞行检查情况如下:

  违规事实:

  ①存在挂靠、出租证照违法经营;

  ②票、账、货、款不能相互对应;

  ③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现金交易;

  ④销售药品未做到销售发票随货通行等主要问题。

  处理情况:收回1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收回3家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证书,责令4家药品批发企业限期整改,对其中的1家药品批发企业立案查处。

  下一步,西藏食药监局将继续加强对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对药品流通领域持续开展飞行检查。今年年底前将继续飞检部分企业,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标签: 药品流通 g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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