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福建省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省、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本次抽验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40批次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请各设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依法组织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3日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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