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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 (2016年第6号)

2016-11-11 15:15:03 源自: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德康药业有限公司和武汉红桃开金川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责令企业整改。经委托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上述企业现已符合药品GSP要求,我局依法发回湖北德康药业有限公司和武汉红桃开金川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9日

  附件:

  发回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2016年第6号)

发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 (2016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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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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