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并责令企业整改。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已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局依法发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附表:吉林省药品GMP证书发回目录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9日
附表:吉林省《药品GMP证书》发回目录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认证范围  | 证书发回日期  | 发回证书机关  | 
JL20140005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锦湖大路1199号  | 片剂、硬胶囊剂、丸剂(蜜丸)、颗粒剂(含生化及中药前处理、提取)  | 2016年10月9日  |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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