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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6年第13号)

2016-10-11 09:25:55 源自: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并责令企业整改。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已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局依法发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附表:吉林省药品GMP证书发回目录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9日

  附表:吉林省《药品GMP证书》发回目录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认证范围

证书发回日期

发回证书机关

JL20140005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锦湖大路1199号

片剂、硬胶囊剂、丸剂(蜜丸)、颗粒剂(含生化及中药前处理、提取)

2016年10月9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品控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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