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并责令企业整改。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已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局依法发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附表:吉林省药品GMP证书发回目录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9日
附表:吉林省《药品GMP证书》发回目录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认证范围 | 证书发回日期 | 发回证书机关 |
JL20140005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锦湖大路1199号 | 片剂、硬胶囊剂、丸剂(蜜丸)、颗粒剂(含生化及中药前处理、提取) | 2016年10月9日 |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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