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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注销福建宝林药业有限公司及福建省闽浙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16-09-26 10:50:46 源自: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建宝林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浙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要求提交自查报告。经现场检查,上述两家企业经营场所均转租给其他公司作为他用,已不具备药品经营基本条件,且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联系,不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现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及《总局关于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自查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01号)的要求,我局拟注销上述两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请上述两家企业在收到本公告7日之内,到我局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87719032  86295298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楼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4日


品控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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