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请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上交至我局。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理措施  | 处理时间  | 备注  | 
江西省瑞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A-JX15-6N  | 1、企业存在未依法经营药品的行为。  | 撤销GSP认证证书  | 2016年9月12日  | 企业未如实自查存在的严重问题  | 
特此公告。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2日
 
2016年9月19日

每天几分钟,知晓医药事

Copyright 2020 yaoxie.com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闽)-经营性-2019-0023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国A20150004
闽ICP备14018699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40006 闽公网安备35030502000131号 营业执照:91350300056126227U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备案编号:(闽)网械平台备字(2018)第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