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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厦门宏仁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16-09-12 11:10:17 源自: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企业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我局已依法办理了厦门宏仁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闽AA5920089)注销手续,同时注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2-Aa-20140093),现予以公告。请各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该企业不得再以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并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监督电话:0591-86295251

  通讯地址:

  福州市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编: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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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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