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全国270个城市为试点城市,扬州市位列其中。
据悉,扬州分级诊疗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报销,拉开县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差距,全市新农合门诊在村卫生室报销比例提高到60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提高到50%,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不报销。有序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引导患者小病、慢病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病、危重病和疑难病到大医院。
据介绍,扬州市将全面实施“三个一”工程,到2020年,全市力争实现每个家庭都有一名家庭医生签约,每个居民都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居民健康卡。 (记者 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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